关于2021年1-8月份全州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1年1-8月份全州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6 字体大小:


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委会)、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211-8月份全州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8月份,全州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伤8人,经济损失887.5万元;同比起数下降25%死亡人数下降40%,受伤人数上升167%,经济损失上升5817%

  

各行业领域事故分布情况:建筑施工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1人,经济损失736万元,同比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上升200%,经济损失上升100%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0.5万元,同比起数下降80%,死亡人数下降86%,经济损失下降97%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经济损失227万元,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均上升100%;其他行业无事故。

  

1-8月,全州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3,死亡35人,受伤22人,经济损失2047.95万元,同比起数下降45%,死亡人数下降46%,受伤人数上升2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21%

  

各行业领域事故分布情况:建筑施工事故11起,死亡12人,受伤1人,经济损失1040万元,同比起数上升22%死亡人数上升33%,受伤人上升100%,经济损失上升178%冶金八大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135万元,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均持平,经济损失上升100%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经济损失170万元,同比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持平,经济损失上升42%道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13人,受伤14人,经济损失420.95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67%,死亡人数下降69%,受人数下降7%,经济损失上升160%高速公路事故2起,死亡3人,经济损失12万元,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25%,经济损失上升165%铁路路外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下降75%,死亡人数下降67%其他事故3起,死亡3人,经济损失332万元,同比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均上升100%其他行业领域无事故。

  

各地区(单位)事故分布情况:吉首市事故4起(工矿商贸其他、铁路路外2道路交通),死亡4人,经济损失120万元,同比起数下降20%,死亡人数下降20%,经济损失下降6%泸溪县事故1起(高速公路),死亡1人,受伤1人,经济损失200万元,同比起数下降67%,死亡人数下降67%,受伤人数上升100%经济损失上升208%凤凰县事故6起(工矿商贸其他、2起建筑施工、高速公路、2起交通事故),死亡8人,受伤3人,经济损失24万元,同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33%,受伤人数下降40%,经济损失下降88%古丈县事故1起(其他),死亡1人,经济损失61万元,同比起数下降67%,死亡人数下降67%,经济损失下降55%花垣县事故8起(3起道路交通、3起建筑施工、八大行业、其他),死亡6人,伤8人,经济损失444.75万元,同比起数上升33%,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700%,经济损失上升77%保靖县事故2起(道路交通、其他),死亡2,受伤1,经济损失50.2万元,同比起数下降60%,死亡人数下降60%,受伤人数上升100%,经济损失上升100%龙山县事故9起(3起建筑施工、工矿商贸其他和5起道路交通),死亡10,受伤2,经济损失442万元,同比起数下降36%,死亡人数下降29%受伤人数下降33%经济损失上升1163%;其他县市区无事故。

1-8月份未发生较大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二、工作建议

1-8月份全州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5%46%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天气、生产季节性周期性带来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当前事故反弹势头强烈,从近年后四个月情况看,往往亡人事故多发频发。各级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核心职能,盯紧抓牢守底线,全力维护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要汲取教训,扎实开展建设施工安全排查整治。湘西高新区“8.5”建设施工边坡坍塌和保靖县“8.25”山体垮塌事故的发生为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警钟,为汲取教训,住建部门要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行为。要切实加强各类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深基坑、高边坡、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严防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紧盯城乡居民建房、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发生建筑坍塌事故。要对天然气管道、燃气罐区、站场、气瓶和涉气施工开展地毯式排查,进一步加大液化气配送站“上宅下店”、“前店后宅”排查整治。二要举一反三,全面抓好重点领域大排查。按照《湘西自治州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抓好建设施工、城镇燃气大排查大整治的同时,全面抓好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学生防溺水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细划工作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做到边排查边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一单四制”要求,严格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予以通报批评,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三要强化督导,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进一步加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及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安委办交办的71处突出问题和隐患整改力度,强力推进州政府挂牌督办的38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和管控。强化督导督办,采取州政府领导包县市区、行业部门明查暗访、州直部门驻点督导、综合督查督办等方式,综合运用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四要抓新安法实施。加大宣传贯彻和案例指导力度,特别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引导和警示,教育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守法,督促各地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严格精准规范执法,营造依法治安的浓厚氛围。

  


  


  

  

湘西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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