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西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实施层级)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备注 |
1 |
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行政许可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科、危化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3、64、90、91条; 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1、12、14、15、16条; 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16、17、29、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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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14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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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行政许可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19第一、二款;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5条第四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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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行政许可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31条第一款;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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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许可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3、64、90、91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96条;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0、11、12、13、14、16、17、18、19、20、30、31、3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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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矿山科、危化科、工贸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3、64、90、91条;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第12、13、14、1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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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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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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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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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颁发 |
行政确认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27条 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4年修正)第12条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2015年修改)第6条; 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2015年修改)第2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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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
行政确认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3、64、90、91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4、13、14、15、17、18、29、30、31、3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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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应急管理表彰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
行政奖励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急﹝2020﹞88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2〕63号); 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应急发﹝202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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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设单位从事建设活动时,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地震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85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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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违反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地震局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17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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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对侵占、毁损、拆除、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地震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84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 (二)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 (三)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 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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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33条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其相关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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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等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至第38条,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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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1条至第37条,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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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对未按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等违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32条至第34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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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33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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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37条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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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33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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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对企业未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37条至第40条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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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对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28条、第29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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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32条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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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对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未按照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等违反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18条至第23条,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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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发包单位违反规定违章指挥等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32条至第39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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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对变更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名称,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等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3条、44条、45条、46条、47条,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或者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违法行为被发现前,主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
29 |
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5条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在违法行为被发现前,主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
30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为的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1条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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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6条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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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对矿安全管理人员下井检查时对事故预兆或者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矿调度室、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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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3条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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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对地下矿山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35条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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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等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6条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
36 |
对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6条;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5条 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24条、25条。 4、《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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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企业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9条;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4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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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对伪造、篡改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违反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19条、第20条,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从鉴定机构名单中除名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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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5条第四款、第34条、第39条,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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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有关发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者考核;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等情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修正本) 第34条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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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对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31条,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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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或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条、第77条,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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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对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31条尚未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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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或者逃匿、迟报或者漏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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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第3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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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45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非高危行业首违不罚 |
47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较大涉险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25条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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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对承包单位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和未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37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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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1条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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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6条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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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管理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6条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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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对登记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品种发生变化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29条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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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3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3条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暂扣期满仍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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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检测检验机构或者检测检验人员伪造检测检验结果,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2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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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对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配备不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4条、27条、97条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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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对非法提供、获取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53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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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出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5条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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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对未取得相应资格、资质证书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52条(一)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有关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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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承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施工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39条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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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对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特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26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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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7条责令限期申请,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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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第27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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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对有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1条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炭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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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备案等违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45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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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主动实施闭库等违反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9条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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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5条至第78条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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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等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40条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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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对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33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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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28条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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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对转让、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1条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9条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6条 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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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证照或有关人员的职业资格、岗位证书进行相关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0条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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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对违反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3条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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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第一款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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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20条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46条 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第45条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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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违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将尾矿回采再利用后进行回填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9条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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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对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6条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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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对承包单位未对所属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38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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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检测检验机构未取得资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或者资质有效期届满未批准换证继续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20条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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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对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18条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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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迟报、露报、谎报或瞒报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24条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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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3条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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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4条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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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取得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38条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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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条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轻微,不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属于首次被发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处罚。 |
85 |
发现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9条并给予警告,该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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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用;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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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50条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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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25条、第26条、第28条,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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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29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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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20条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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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对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36条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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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4条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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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2条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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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个人以及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3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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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对未按规定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违反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30条、第31条,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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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对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等违反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29条、第30条,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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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22条、第23条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50万元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处100万元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处500万元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处2000万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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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非煤矿矿山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6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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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等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38条、第41条,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生产经营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按规定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未如实记录(故意对记录造假的除外),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
100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20条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6条 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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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时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未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或者未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生产(使用);未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试生产(使用)方案未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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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38条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生产经营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按规定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未如实记录(故意对记录造假的除外),属于首次被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
103 |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和采矿许可证被暂扣、撤销、吊销、注销的情况,未依照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3条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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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对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42条对单位处1万以上5万以下,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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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20条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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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等违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0条、第31条、第33条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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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对发包单位违反规定,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32条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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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3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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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对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1条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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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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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安全评价机构违反资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2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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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8条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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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4条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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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8条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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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21条对矿山企业给予警告,处3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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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人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1条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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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对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等违反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36条、37条、38条、39条、40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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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对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等违反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第31条、第32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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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检测检验机构在资质有效期内应当办理变更确认而未办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24条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继续从事检测检验活动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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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或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5条、第33条、第34条,责令其停业整顿,依法暂扣批发许可证,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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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未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未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条、24条、25条、81条、94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27条;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34条、35条、36条 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
122 |
对企业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38条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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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对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将企业、生产线或者工(库)房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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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7条责令限期申请,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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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及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条、第82条,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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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或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0条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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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对未对职工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其他行业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7条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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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事故发生后逃匿的;违反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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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事故发生单位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4条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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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违反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50条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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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4条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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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19条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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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转让或接受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21条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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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检测检验机构在监督评审或者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22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次监督评审不合格的,撤销其检测检验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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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检测检验机构违反相关执业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25条予以责令改正、警告、暂停三至六个月检测检验工作、撤销资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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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并且擅自投入运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8条责令停止生产,限期申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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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9条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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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5条、第36条、第39条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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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非煤矿矿山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2条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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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对违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8条、97条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27条、28条、2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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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或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41条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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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或者安全条件审查未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等违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5条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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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36条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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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等违反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33条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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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0条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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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8条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证据证明提供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但没有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属于首次被发现,生产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处罚。 |
147 |
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36条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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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未根据其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未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5条、第30条、第36条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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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
安全评价机构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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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对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44条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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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施工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39条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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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44.45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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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2条、第51条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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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等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27条、28条、29条、30条、31条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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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矿山企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2条、第22条、第23条 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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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非煤矿山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理的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21条、26条、44条; 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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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8条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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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安全评价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者冒用资质证书、使用伪造的资质证书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者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的;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或者未经批准延期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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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地震局 |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1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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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
行政检查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工贸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条、10条、62条、65条、6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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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检查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条、第7条、第1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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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调查处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行政检查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19条第二款、第22条第二款、第33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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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强制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工贸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13条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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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对有依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工贸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5条,第113条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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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扣押制毒材料和违法物品、查封有关场所 |
行政强制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工贸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32条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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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工贸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5条,第11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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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
行政强制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条第一款第四项;第9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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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
生产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
行政检查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工贸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预案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4条,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与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法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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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
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湘西州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87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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