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24 字体大小:


一、总体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十分重要。全州应急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应急厅的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主线,把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聚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防控、应急救援三大主责主业,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超前谋划、推动落实,全力确保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建党100周年、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湘西新篇章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即: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较大人员伤亡,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州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

1.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联合组织宣传部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体制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发展的强大动力。

责任科室: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机关党委牵头,其他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2.组织应急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通过开展征文、演讲、业务技能比武、分层级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应急管理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推动全州应急管理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摆位,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责任科室: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牵头,其他相关业务科室和二级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3.利用一切形式积极开展社会大宣传。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平台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五进”“国际减灾日”等活动,设立宣传专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精神,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形成广泛社会共识。

责任科室: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地震局牵头,其他相关业务科室和二级机构配合,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4.强化党建引领用学习效果指导应急管理工作。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真正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文明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单位、文明单位、无毒单位等创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传播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正能量。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和二级机构配合。

(二)狠抓安全生产监管

1.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综合运用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巡查考核、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坚持“三个必须”,以及《湘西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湘西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理顺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其他新领域新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边界,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继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投入、管理、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牵头,其他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2.推进风险隐患治理。在直管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大力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上级交办或督查通报的隐患整改率、监控率100%。督促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继续抓好重大风险隐患挂牌督办,每个县市(区)至少上报3处以上重大安全隐患、2处自然灾害隐患。探索多渠道风险分散机制,大力发展自然灾害保险,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灾害事故预防和灾后补偿服务。

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宣传”为载体的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深入开展矿业整治整合,打造绿色安全矿山,依法做好非煤矿山行政许可,督促县市完成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率100%,严厉整治烟花爆竹运输、经营、储存等环节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着力推进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深入开展春节、清明、秋冬季等重点时段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加大野外火源巡查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协调推进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城市燃气、农业机械、校车、学生防溺水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局属各业务科室全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火灾防治管理科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4.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牢牢抓住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牛鼻子”,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持把“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贯穿安全监管全过程,继续推进以“三比三严”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质量考评,定期排名通报,对考评排名前两名、后两名的,分别实行加分、减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改革,坚持分级分类执法、计划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局属各业务科室每月至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每月至少办理1起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全年至少办理12起一般程序执法案件,其中重大处罚案件至少6起。各县市局每月至少办理5起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其中重大处罚案件全年至少办理12起;高新区应急局每月至少办理5起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全年至少移送州局相关科室5起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监管任务一般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办理3起简易程序执法案件,监管任务繁重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办理5起简易程序执法案件,全年至少移送县市局5起一般程序处罚案件。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其他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5.严格落实惩戒措施。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实施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并重,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综合督导调研,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和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布失信企业信息。优化安全生产“12350”有奖举报奖励流程,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和生产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制度,严查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开展事故整改问责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督查,及时公开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牵头,其他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三)推进自然灾害防控

1.推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逐层级、逐部门、逐工程落实行政责任人。在《团结报》公示州级领导联系县市区名单,及县市区、州调大中型水库、重要堤防的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名单。压实森林防灭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原则,压实各级各环节责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充分发挥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每季度开展1次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综合督查和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等专项督查,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责任落实。

责任科室: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地震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2.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加强极端天气、汛情旱情、地质灾害和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充分发挥农村“村村响”广播,畅通预警预报渠道,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州、县、乡、村四级灾害救助工作体系。规范灾情管理和应急救助,按流程规定启动救助响应、救灾资金下拨和物资调拨,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抓好汛前涉水工程、雨水情监测站点隐患排查,继续开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加强春节、清明、秋冬季等火灾高风险期的野外用火巡查管控,做好687座水库、882处山洪易发区、78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3335处切坡建房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开展在建工程“防震减灾”执法监管和地震地质隐患点情况调查,推进抗震设防标准化建设。

责任科室: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地震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3.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建立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全面启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分阶段完成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突出抓好永顺县普查试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按照《湖南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湘办发电〔201985号)要求,结合“十四五”全州应急管理工作规划编制,将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自然灾害防治工程纳入规划,并逐步实施。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应急指挥中心、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地震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四)大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规范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三级带班值班要求,建立健全综合值班值守和专业值班值守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完善值班值守工作规程,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处置工作流程。加强州、县、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信息接报、上报、处置高效准确。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视频会商系统日常调度机制,平时加强联络,战时加强调度,确保应急指挥系统和视频会商系统保持良好状态。

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牵头,有关科室和二级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2.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巩固州级255人、县市区级200人以上应急救援常备队伍,继续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州矿山救护中队不少于9人以上应急救援力量。鼓励发展政府加强多种形式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体系,督促每个乡镇组建一支不少于30-50人的常备应急救援队伍,行政村组建一支10-20人的志愿消防队伍。鼓励和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的辅助作用。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协同、常态业务协调、灾情动态通报、救灾力量需求、应急资源保障等机制,实现军地高效有序联动。完善应急管理专家智库,为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人事科、矿山救护中队牵头,其他有关科室和二级机构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3.加强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县市区完成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等专项预案的修订发布,指导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下属有关企事业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估及备案,对新修订的预案分领域、分层级组织开展针对性、实战性应急演练,针对不足查漏补缺,完善处置流程,强化应急措施,提高实战能力。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执法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企业完成预案备案,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全年以州政府名义开展1次防汛抗旱应急抢险综合演练、1次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以州安委办名义在每个直管行业领域开展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州减灾办开展1次地震灾害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全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责任科室: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地震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4.强化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加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消防救援、抗震设防等应急资源整合力度,将分散资源整合为综合资源,将低效资源整合为高效资源。立足常见自然灾害,加大乡镇(街道)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购置配备能应对各种灾害事故的设备装备。推动建立州、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和防汛物资代储机制,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组织防汛抗旱装备物资配发、保管和使用情况调研,进一步摸清现有数量情况,掌握各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和完善保养保管制度,改进保养和存储设施,落实装备物资从采购、保管、维护、调运、使用到报废的全过程监督。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

责任科室:规划财务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地震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五)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1.加强乡镇应急能力建设。报请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应急能力建设,第一季度指导第一批创建的35个乡镇完成应急能力建设验收任务,启动第二批46个乡镇应急能力建设。督促县市区、乡镇开展以“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责任科室:人事科牵头,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配合,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2.加强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县市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指挥系统、视频调度系统建设,推动“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等政务应用。推进地震预警台站和烈度速报网建设,逐步建立州县地震会商系统。加强气象、水利、林业、地质、交通等部门互联互通,实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资源共享。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推行“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人防物防水平。

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科技和信息化科)牵头负责,政策法规科、地震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3.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新闻宣传机制、阵地、队伍“三大建设”,打造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坚实基础。依托《团结报》、湘西电视台、公共交通车载电视、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农村“村村响”等媒体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宣传‘五进’”“11.9消防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抓好全州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管理,举办直管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班2期。

责任科室: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政策法规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地震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各县市区局参照执行。

4.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按照《湖南省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学校、居民创建活动。年内完成2个省级安全发展示范乡镇、3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1个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加强示范创建动态管理,对工作严重滑坡或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省级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予以摘牌。协调交通、住建、农机、教体等部门积极开展平安交通、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创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创建程序和内容,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综合协调科、地震局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六)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不拆不扣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抓大事、谋全局、解难题能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主动权,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责任科室:机关党委牵头,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2.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始终坚持政治建局、素质强局、从严治局不动摇,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围绕建党100周年、“建特色支部、亮党员身份、展工作业绩”,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打造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队伍,以科技信息化、智能化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制定全州应急管理干部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全年举办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3期。全面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比武,完成全国应急管理干部大培训各项任务,加快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应对全灾种、实施大救援的能力。

责任科室: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委九项规定、州委七项规定,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下大力气精简会议文件,聚精会神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切实加强对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采购、项目工程招标等高危领域的廉政监督,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从严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监督干部,使党的纪律转化为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纪委牵头负责,其他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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