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湘西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湘西自治州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州防指决定:自6月19日17时30分起,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州仍处于降雨集中期,请各级各部门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汛情变化,严密防范地质灾害的滞后性,继续按要求全面做好后续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湘西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6月19日
抄送:省防办、州委办、州政府办、吉首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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