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 机构名称: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 联系方式:0743-2833831
  • 负责人:张华松
  • 机构地址:吉首市人民南路91号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 主要职能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下达以及州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1.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拟订湘西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害救助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

2.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的统计、核查和损失评估工作。

3.牵头组织较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相关工作,承办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等相关工作。

4. 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下达以及州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5.组织编制州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协调财政、物资储备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组织提出中央、省级下达和州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建议。

6.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并实施,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7.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承担省内外对州政府救灾捐款物的接收、统计、分配,协同有关部门发布信息。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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