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 机构名称: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 联系方式:0743-2833816
  • 负责人:杨新凤
  • 机构地址:吉首市人民南路91号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 主要职能

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台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1.负责建立较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统筹协调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有关工作。

2.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台风险与减灾能力的调查评估,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综合性工作,汇总分析有关情况。

3.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协调推进相关平台对接、数据共享。

4.组织建设州级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定州级综合防灾减灾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及基层防灾减灾工作,协同开展对外减灾合作。

5.组织协调重大减灾项目、活动的论证与实施,协同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工作。

6.承办州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组织实施湖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拟订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地方性规章和标准。

8.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9.组织指导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10.组织指导地震、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州内地震、较大地质灾害救援工作,参与对外地震、地质灾害等救援任务的组织实施。协调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有关工作。

11.参与相关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12.承办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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