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处罚公示| (湘西)应急罚〔2022〕9号

企业处罚公示| (湘西)应急罚〔2022〕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3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例公示意见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备注
1 案件编号 (湘西)应急罚〔2022〕9号

2 案 由 湖南鲁明石化有限公司兴隆加油站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案



3 企业名称 湖南鲁明石化有限公司兴隆加油站

4 企业地址 湖南省吉首市乾州办事处人民南路兴隆村4组

5 立案日期 5/10/2022

6 适用程序 一般程序

7 处罚日期 5/20/2022

8 公示期限 7天

9 违法事实及证据 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未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未对危险化学品来货车辆进行核查。主要证据:1、现场检查记录(1 份)2、湖南鲁明石化有限公司兴隆加油站营业执照复印件(1 份)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 份)4、身份证复印件(陈新民、温兵)5、询问笔录(2 份)。

10 处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11 处罚结果 给予人民币 3000 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2 办案科室意见 同意

13 分管案件领导意见 同意

14 法规科意见



15 分管宣教领导意见



备注: 此表用于一般以上程序案例(事故、行刑衔接除外)公示意见征求
表,案件在办理完七日内填报并在局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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