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 知
州应急发〔2021〕6号
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属各科室和二级机构:
《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
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州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确保全州直管行业领域重点单位监管全覆盖,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的要求,特制定湘西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年度目标,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二、全州直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
全州现有危化生产企业16家、危化经营企业204家(加油站191座,带储存经营企业13家),其中重大危险源企业6家,分别是泸溪县5家铝粉生产企业和1家中石化乾州油库;化工医药企业1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2家,零售户700余家。按重点等级划分,全州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单位230家,属B档重点单位5家,C档重点单位225家;烟花爆竹类企业22家属C档。
(二)非煤矿山行业
全州共有非煤矿山企业321家,其中尾矿库126座,地下矿山29家,露天矿166家。按重点等级划分,全州非煤矿山企业重点单位321家,其中A档重点单位64家(尾矿库35座,地下矿山29家),B档重点单位92家(尾矿库91座,露天矿1家),C档重点单位165家。一般单位0家。
(三)工贸行业
全州共有小微以上生产经营企业435家,其中正常生产企业398家,停产企业37家。按重点等级划分,重点检查单位共10家,全州八大行业A档重点单位0家,B档重点单位6家,C档重点单位4家;一般检查单位共388家。
三、年度执法计划任务
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号)要求,科学确定33家单位为我局2021年重点监督检查对象,通过双随机抽查负责监督检查的企业共128家。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单位检查
1.重点单位检查的确定
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号)要求,确定重点单位检查名单。
2.负责检查单位
确定本年度执法计划检查A档、B档、C档重点单位33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11家,确定检查B档重点单位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C档重点单位1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加油站1家、化工医药2家、烟花爆竹5家);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10家,确定检查A档重点单位7家(地下矿山7家)、B档重点单位3家(露天矿山1家、尾矿库2家);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13家,确定检查B档重点单位1家(有色1家)、一般检查单位12家;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负责11家,确定检查B档重点单位2家(危险化学品1家、金属冶炼1家),C档重点单位9家(危险化学品2家、非煤矿山3家、医疗化工2家、工贸1家、烟花爆竹1家)。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执法频次一年不少于1次,具体名单见附件。
3.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六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七是加强对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八是加强对行政许可委托下放的监督检查。九是对事故发生单位隐患整改落实监督检查。
(二)双随机抽查
1.双随机抽查数量
本年度确定双随机抽查监督检查企业128家。危化科随机抽查40家企业、非煤矿山科随机抽查29家企业、工贸科随机抽查50家企业、预案科随机抽查9家企业。
2.双随机抽查时间安排及频次
本年度内对所有双随机抽查对象检查一次。具体安排由负责科室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3.其他要求
负责科室应根据工作实际做好双随机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次抽查后应作好记录,包括检查对象的名称、注册地址、工商营业执照、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置措施等相关信息以及参与监管执法的人员名单等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对于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疑难问题经州局法规科审核,报请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可由业务科室立案查处。对于双随机抽查中发现执法人员未依法履职问题可将相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抽查结束后将双随机抽查方案及相关情况报法规科备案。
五、执法监督工作
(一)工作重点内容
1.政策法规科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作为、选择性执法、违法执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2.对于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情况监督检查。
3.指导监督全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二)工作安排
1.政策法规科按照本执法计划,每季度从执法对象中随机抽取一家企业监督执法。
2.对以上工作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将采取随同执法、专项执法的方式进行,对企业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对执法办案人员作出的法律文书严格按照法制监督内部程序出具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3.为避免对企业的多头重复执法,对同一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实行统一执法,互相配合,政策法规科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情况依法严肃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工作实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开展执法工作,结合监管职责及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年度监管执法任务,科学制定检查计划,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贯彻落实,确保顺利完成监督检查计划任务。
(二)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州局行政执法“七项制度”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同时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强化监督管理工作。政策法规科监督各相关科室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情况,发挥好法制审核内部监督的作用,及时监督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政策法规科将定期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不断规范和改进全局的执法工作。
附件:1.州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2021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2.州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2021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3.州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2021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4.州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2021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5.州应急管理局各业务科室负责检查企业名单表
附件1
州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2021年安度全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一、全省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全州现有危化生产企业16家、危化经营企业204家(加油站191座,带储存经营企业13家),其中重大危险源企业6家,分别是泸溪县5家铝粉生产企业和1家中石化乾州油库;化工医药企业1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2家,零售户700余家。危化科执法人员3人。2020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持了危化、烟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形势。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定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评估等级等制度及相应台帐记录;
3.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履行职责记录情况;
4.有关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12.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13.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14.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15.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16.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1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8.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19.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20.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
21.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帐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2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23.依法应检查的其他情况。
执法人员应认真研究企业,遵照以下方法进行监督检查:
1、执法人员熟悉企业基本情况,明确各项执法重点的责任人;进入执法对象企业后,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由一名执法人员简要介绍本次执法目的,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企业近期基本情况、安全管理情况介绍,重点了解: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企业危化、烟花建设项目及办理法定手续情况;
(4)企业是否由具备法定资质的化工设计单位负责进行设计;
(5)生产工艺来源,安全生产时间间隔,是否改变生产工艺;
(6)企业安全生产记录,历史上是否发生过一人死亡或多人受伤以上的危化品安全生产事故;
(7)企业安全投入和隐患整改情况;
(8)企业目前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建设新项目情况;
(9)同行业其他单位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情况及原因;
(10)企业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评价情况。
2、要求企业安排有关人员陪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或接受询问。执法人员认真对照执法重点,做好现场取证,使用执法软件规范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询问笔录,尤其注意明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主体。对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要依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1)调取企业安全管理和危化、烟花建设项目等相关文件;
(2)现场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勘验笔录,拍摄影像,提取生产调度记录,生产产量报表(原件或加盖提供单位公章或签署了“经核对与原件无异”意见和提供证据人签名的复印件)等;
(3)要视情况对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询问,重点就有关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相关背景、过程等制作询问笔录;
3、每检查完一个环节,执法人员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由执法人员和现场陪同人员或负责人签字确认。
4、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执法人员制作一份汇总了有关情况的现场检查记录,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有条件的还有按手模)。执法对象企业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将情况记录在案,并请现场见证人员签字。
5、对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的,应在履行立案审批手续后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告知:
6、区别情况、依法对下达听证权利告知书,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权利告知书等有关执法文书,并由相关人员签收(拒绝签收的,采取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手段)。
7、行政处罚决定由州局集体研究后,再行下达。
(二)“双随机”抽查
抽查危化、烟花企业,主要选择性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预防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情况。
1、企业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职责;
2、企业是否依法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有关人员,是否明确法定的七大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
3、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责任制度是否明确企业全体人员的各岗位工作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企业是否建立考核制度以及是否按制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是否制定相应奖惩措施来形成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4、企业是否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技术、管理、劳动防护安全措施的进行全面排查并详细记录,企业对许可证照、相关人员资质许可,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检验、评估评价,新、扩、改建设项目执行招投标、申请开工许可和安全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审查情况,以及外包工程队伍资格资质、合同约定、交叉作业、设备租赁、货运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情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排查的内容,排查隐患治理制度执行是否如实记录了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及时向岗位职工告知等反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情况;
5、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照职工逐一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是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对职工如实记录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内容、人员、时间、考核情况,没有合格的是否未经补考合格即上岗作业;
6、企业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与县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是否每年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配备应急管理人员,点验是否配有应急物资、设施、设备以及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更新情况,是否给全体职工足额购买工伤保险,是否如实报告事故等情况。
执法人员进行“双随机”抽查主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和直奔基层、直插生产经营单位现场的方式,以对下级应急管理机关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双随机”抽查分特定条件随机抽查和实际需要随机抽查两种。抽查中发现的一般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可以口头向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交办;违法行为较为严重、依法应立案查处的,执法人员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可向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下达书面交办函,直接交由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予以查处。交办后,危化科不再进行复查。
四、重点监管执法对象
(一)定点监督检查对象(11家):湖南汇锋高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马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泸溪县梧林洋光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靖县桐木棋旺利加油站和永顺春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危化企业;湘西州丰庆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花垣县瑞庆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保靖县和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永顺县丰全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和龙山县长昌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5家烟花批发企业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40家):一是根据2021年危化、烟花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等工作部署,结合定点监督检查工作,分阶段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并对其进行抽查。二是由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危化科研究决定随机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抽查。抽查企业总数为40家。
五、执法方式和进度安排
危化科全体人员参加执法,定点企业的监督检查按需要邀请化工安全专家提供技术支撑,并主要依靠他们检查危化、烟花企业作业场所、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和发现现场违法行为。危化科执法人员主要对企业组织管理进行书面检查,汇总相关情况、下达执法文书。对定点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进行2次。“双随机”抽查不定时间,但2021年底前必须完成企业抽查数量任务。
附件2
州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21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全州共有非煤矿山企业321家,其中尾矿库126座,地下矿山29家,露天矿166家。按重点等级划分,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重点单位321家,其中A档重点单位64家(尾矿库35座,地下矿山29家),B档重点单位92家(尾矿库91座,露天矿1家),C档重点单位165家。一般单位0家。
二、主要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是否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地下矿山还要建立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有关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的工艺、设备;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是否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并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企业是否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抽查企业现场,企业是否存在严禁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现象;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从事爆破、吊装及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危险作业时,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企业是否将外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是否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是否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七)对企业取得许可后的监督检查。企业是否严格依照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事项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按照法定期限、条件办理行政许可延续、变更手续。
四、重点监管执法对象
重点监管执法非煤矿山企业:中钢集团湖南凤凰矿业有限公司塘坨锰钒矿锰矿、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茄通水泥用石灰岩矿、古丈县盛华隆非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八铁帽矿区方解石矿、花垣县双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采区、保靖县堂朗美达晟辉绿岩砂石厂、湘西自治州喜丰磷化有限公司洗溪矿区一工区、龙山县丰磊有限公司白石矿区方解石矿、永顺县邦顺精钙有限公司永顺县新棚矿区方解石矿、古丈县宏泰电解锰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保靖县工业园尾矿库共10家。
执法方式和进度安排
执法方式为日常监管执法、随机抽查等;对重点监管执法对象进行日常监管执法,每年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根据省里重点工作安排随机抽查全州非煤矿山企业;每年对中央在湘和省属非煤矿山企业执法检查实行全覆盖;每年随机抽查非煤矿山企业29家。
附件3
州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2021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一、全州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州共有小微以上生产经营企业435家,其中,正常生产企业398家,停产企业37家。规模以上企业259家,金属冶炼企业25家,主要分布在花垣县、泸溪县和保靖县。液氨制冷企业2家,粉尘涉爆企业30家,建材行业63家。
二、主要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是否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符合落实安评手续的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有关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是否使用列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目录的工艺、设备;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并在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金属冶炼及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应当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企业是否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抽查企业现场,企业是否存在严禁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现象;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从事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及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危险作业时,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企业是否将外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七)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抽查企业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粉尘防爆和涉氨制冷是否落实专项治理相关措施。
四、重点监管执法对象
按照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应急发〔2020〕5号)精神,坚持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州工贸科全年计划检查企业13家。按照“双随机”检查制度要求,全年抽查一般企业50家。
(一)计划执法对象(13家)分别是:湖南轩华锌业有限公司、周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古丈县宏泰电解锰有限责任公司、湘西自治州恒源锰业有限公司、湖南德农牧业集团有限公司、花垣康园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港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泰和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永顺县凯瑞钢化玻璃有限责任公司、龙山县惹巴拉矿泉水公司、吉首市长丰纺织有限公司、湖南东方红住宅有限公司、湖南星际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50家)由州应急管理局驻州政务中心窗口从政务系统中随机抽出。
五、执法方式和进度安排
执法方式:日常监管执法、随机抽查、交叉执法等,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日常监管执法,每年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每年双随机抽查企业不少于50家。每年组织各县市区工贸监管执法人员交叉检查企业20家。
进度安排:一季度重点随机抽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二季度组织第一轮执法检查和对重点监管执法对象执法检查;三季度随机抽查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情况;四季度组织交叉执法检查和重点执法对象的执法复查。
附件4
州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
2021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一、全州预案管理企业基本情况
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已全部纳入我局预案管理,现按照应急管理部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增以下行业(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金属冶炼、工贸行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
二、主要执法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法规性规范性文件。
三、重点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
(二)是否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三)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是否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四)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
(五)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是否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
(六)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
(七)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
(八)是否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
四、重点监管执法对象
全州重点监管对象的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通过从县市区上报的执法计划企业名单里随机抽取选定11家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3家;非煤矿山企业3家;医疗化工2家;烟花爆竹企业1家;工贸行业2家。
五、执法方式和进度安排
(一)执法方式:日常监管执法、随机抽查,对重点监管执法对象进行日常监管执法,在执法计划名单之外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二)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对执法计划名单的企业进行日常的监管执法;第二季度对第一季度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企业有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第三季度,对执法计划名单之外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第四季度对第三季度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督促企业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附件5
州应急管理局各业务科室负责检查企业名单表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所属行业 |
档次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保靖县和谐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保靖县复兴镇茶市村 |
烟花爆竹 |
C档 |
一季度 |
|
2 |
湖南汇锋高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吉首市大田湾 |
危化生产 |
C档 |
二、三季度 |
|
3 |
湖南金马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泸溪县武溪镇 |
危化生产 |
B档 |
二、三季度 |
|
4 |
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花垣县建设东路18号 |
危化生产 |
C档 |
二、三季度 |
|
5 |
保靖县桐木棋旺利加油站 |
保靖县迁陵镇大田村桐木棋组 |
加油站 |
C档 |
二、三季度 |
|
6 |
泸溪县梧林洋光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泸溪县武溪镇常吉高速互通口 |
化工医药 |
C档 |
三、四季度 |
|
7 |
永顺春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永顺县芙蓉镇孔坪材 |
化工医药 |
C档 |
三、四季度 |
|
8 |
湘西州丰庆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吉首市吉首乡坪山村一组 |
烟花爆竹 |
C档 |
三、四季度 |
|
9 |
花垣县瑞庆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
花垣县边城镇小寨村 |
烟花爆竹 |
C档 |
三、四季度 |
|
10 |
永顺县丰全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
永顺县石堤镇新华村 |
烟花爆竹 |
C档 |
三、四季度 |
|
11 |
龙山县长昌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
龙山县茨岩塘镇兴场村一组 |
烟花爆竹 |
C档 |
三、四季度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所属行业 |
档次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保靖县堂朗美达晟辉绿岩砂石厂 |
保靖县葫芦镇 |
地下矿山 |
A档 |
二季度 |
|
2 |
永顺县邦顺精钙有限公司永顺县新棚矿区方解石矿 |
永顺县松柏镇新棚村 |
地下矿山 |
A档 |
二季度 |
|
3 |
古丈县宏泰电解锰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
湘西州古丈县断龙山镇白溪村 |
尾矿库 |
B档 |
二季度 |
|
4 |
保靖县工业园尾矿库 |
保靖县迁陵镇四方城村 |
尾矿库 |
B档 |
二季度 |
|
5 |
中钢集团湖南凤凰矿业有限公司塘坨锰钒矿锰矿 |
凤凰县沱江镇必胜村 |
地下矿山 |
A档 |
三季度 |
央企 |
6 |
花垣县双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采区 |
花垣县民乐镇半坡房屋 |
地下矿山 |
A档 |
三季度 |
|
7 |
湘西自治州喜丰磷化有限公司洗溪矿区一工区 |
湖南省泸溪县白沙镇临江路3号 |
地下矿山 |
A档 |
三季度 |
|
8 |
湖南古丈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茄通水泥用石灰岩矿 |
古丈县红石林镇茄通村 |
露天矿山 |
B档 |
四季度 |
央企 |
9 |
古丈县盛华隆非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八铁帽矿区方解石矿 |
古丈县红石林镇白果树 |
地下矿山 |
A档 |
四季度 |
|
10 |
龙山县丰磊有限公司白石矿区方解石矿 |
龙山县茨岩塘镇大田村 |
地下矿山 |
A档 |
四季度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所属行业 |
档次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湖南轩华锌业有限公司 |
保靖县钟灵山工业园区 |
有色 |
B档 |
二季度 |
重点 |
2 |
周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凤凰之窗文化旅游产业园20栋 |
轻工 |
一般 |
二季度 |
小型 |
3 |
古丈县宏泰电解锰有限责任公司 |
古丈县段龙乡 |
冶金 |
一般 |
二季度 |
小型 |
4 |
湘西自治州恒源锰业有限公司 |
古丈县古阳镇红星小区 |
冶金 |
一般 |
二季度 |
小型 |
5 |
湖南德农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花垣镇兴农园社区 |
轻工 |
一般 |
二季度 |
小型 |
6 |
花垣康园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 |
花垣镇工业园区 |
建材 |
一般 |
二季度 |
小型 |
7 |
湖南中港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泸溪县创新产业园 |
有色 |
一般 |
二季度 |
中型 |
8 |
湖南泰和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泸溪县武溪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园 |
轻工 |
一般 |
二季度 |
小型 |
9 |
永顺县凯瑞钢化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
灵溪镇永顺经济开发区猛洞河工业园 |
建材 |
一般 |
二季度 |
小型 |
10 |
龙山县惹巴拉矿泉水公司 |
洗洛镇洗洛社区48号 |
轻工 |
一般 |
二季度 |
小型 |
11 |
吉首市长丰纺织有限公司 |
吉首市人民南路69号 |
纺织 |
一般 |
二季度 |
小型 |
12 |
湖南东方红住宅有限公司 |
吉首市马颈坳镇阳田村溪马社区康云村交界处 |
建材 |
一般 |
二季度 |
小型 |
13 |
湖南星际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湘西经济开发区大坡标准厂房二期2、3栋 |
轻工 |
一般 |
二季度 |
小型 |
四、2021年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负责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所属行业 |
档次 |
检查 时间 |
备注 |
1 |
湘西州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吉首市人民中路216号 |
危险化学品 |
B档 |
二、四季度 |
|
2 |
湘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 |
花垣县猫儿乡太阳山村 |
非煤矿山 |
C档 |
二、四季度 |
|
3 |
湖南健元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花垣县工业园开发区 |
医疗化工 |
C档 |
二、四季度 |
|
4 |
永顺县春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永顺县芙蓉镇经开区 |
医疗化工 |
C档 |
二、四季度 |
|
5 |
湖南泰和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
工贸 |
C档 |
三、四季度 |
|
6 |
湖南众鑫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
危险化学品 |
C档 |
三、四季度 |
|
7 |
龙山县振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志军采石场 |
龙山县洗洛镇殴溪村 |
非煤矿山 |
C档 |
三、四季度 |
|
8 |
中石化湘西石油公司古丈分公司 |
古丈县古阳镇河街 |
危险化学品 |
C档 |
三、四季度 |
|
9 |
古丈县宏泰电解锰有限责任公司 |
古丈县断龙山镇白溪村 |
金属冶炼 |
B档 |
三、四季度 |
|
10 |
保靖县石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保靖县迁陵镇谢家湾 |
非煤矿山 |
C档 |
三、四季度 |
|
11 |
凤凰县正华烟花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落潮井镇龙塘村四组 |
烟花爆竹 |
C档 |
三、四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