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农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

湘西州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农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30 字体大小:

为了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湘西州各县市区均设立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随着园区企业的不断集聚,风景名胜区游客不断增加,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成片的工业园和拥挤的风景区内,各企业、商铺间的间隔很近,有的甚至只有一墙之隔,如果其中一家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比如火灾、爆炸等,就会波及其他企业、商铺的安全生产,加上应急资源数量不够,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造成园区企业和商铺无法及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救援,延误了最佳救援时间,致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给安全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一、基本情况

湘西州共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和风景名胜区23个,分部在全州9县市区。其中:工业园区11个,农业园区1个,风景名胜区1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大多数园区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仅明确分管领导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园区管委会人员构成复杂,不仅有行政、事业类的编制,还有企业、临时聘用等形式的编制,致使园区安全管理责任不能较好地落实,存在权责不一致的现象。此外园区安全管理力量薄弱,人员专业水平较低,面对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显得力不从心,致使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难以到位。

(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不清。部分园区是副处级以上单位,未纳入所在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致使县市安委办在日常工作中难以调度。加之,平时未参加县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导致在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空位现象。县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为园区是副处级单位,设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自己会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故很少去园区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同时,职能交叉问题严重,部门职责界定不清,同一时期往往涉及好几个部门,大家都有责任,但又无法明确是哪个部门的职责,导致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和监管存在盲区。目前,我国工业园区还没有行政处罚权,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只能进行通知警告,却没有权利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使得园区对违法违规行为缺少必要的威慑力。

(三)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不到位。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实施的建设项目多数未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导致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到位,有的企业连基础性安全管理制度都不全,安全管理人员缺失,严重影响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园区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省、州、县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安全管理知识匮乏。而园区企业的种类纷繁复杂,对园区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巨大的挑战。园区企业员工大多数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差,专业水平技能不高,而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又不到位,从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普遍不高。

三、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一)压实园区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市区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将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行业主管部门在园区安全监管职能上的全覆盖。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各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全面履行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相关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要建立健全以五落实五到位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即: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全面管控园区安全风险。园区企业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分类管理,对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触发诱因及其损害后果等进行全面识别分析,并相应确定风险类别、风险等级,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确保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备案的同时,严密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园区企业,特别是冶金、危化等高危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构建完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

(三)强化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各县市区要理清园区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定执法边界,对辖区园区企业进行彻底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园区安全生产情况。要督促园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通过实行派驻执法、依法委托执法等方式,加强和规范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重点、以专家参与为辅助手段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按风险等级确定检查执法计划,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提高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各园区要建立健全入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确定重点安全监管对象,并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对园区所有企业,不论投资形式、不论所有制形式、不论规模大小、不论中央企业地方企业,都要一视同仁,严格监管、从严执法,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妨碍、阻止安全监管部门入园开展正常安全检查和监管执法。

(四)加强园区安全教育培训。要加强园区安全教育培训,加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每年再培训、转岗再培训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标准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一会三卡制度,即:上班开工前的安全会,员工对生产工艺、生产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的安全生产体检卡,注明危险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防范事项、发生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救援电话的应急处置明白卡,以及在危险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处置程序的危险作业处置卡。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做好预案评审、备案、演练等工作。大力推广切实有效的先进适用技术、工艺,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切实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

(五)加强园区保障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园区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派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按规定要求配足配强与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管力量,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职能。要根据园区面临的安全风险大小、企业数量多少、生产工艺要求等,配足配齐与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园区监管执法装备,强化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全面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到位。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采取政府和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等工作,帮助园区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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